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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期(总第235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7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82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见附件3),其中合格样品812批次(见附件1),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7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82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见附件3),其中合格样品812批次(见附件1),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2)。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餐饮食品。德州市夏津县老孙快餐店生产的1批次炸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德州市武城县广运德盛楼饭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德州市武城县城区希亮油条店生产的1批次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东营市开发区炎辰面馆使用的1批次盘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菏泽市山东麦迪隆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菏泽市牡丹区银田农贸市场的1批次黄瓜中氧乐果项目不合格。聊城市莘县家乡好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鲁西干果生产的1批次生南瓜子仁中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德州市夏津县全家福超市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鲜德冷鲜肉生产的1批次生猪肉中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日照市潘维青(祥运冷库批发鸡鸭鱼)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沂南县玉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玉诚冰鲜鸭中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

  蔬菜制品。潍坊市万家福百货大楼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坊子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四川厨之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鱼酸菜(酱腌菜)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淄博市张店韩文玲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莱芜鑫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米辣中二氧化硫项目不合格。

  饮料。济宁市济宁清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营销中心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济宁清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项目不合格。潍坊市潍坊中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豆水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德州市齐河瑞锶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天然深岩水中界限指标-锶项目不合格。烟台市烟台世界广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振华精品商厦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威海市蝴蝶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蝴蝶飞泉天然饮用水产品中溴酸盐项目均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本次检验项目说明.doc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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