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13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调味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共14大类食品共860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糕点、保健食品和调味品共19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农兽药残留问题等。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调味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共14大类食品共860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糕点、保健食品和调味品共19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农兽药残留问题等。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调味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共14大类食品共860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糕点、保健食品和调味品共19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农兽药残留问题等。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14大类食品共860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347批次,合格341批次,不合格6批次;粮食加工品212批次,合格209批次,不合格3批次;肉制品119批次,合格116批次,不合格3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43批次,合格43批次;豆制品29批次,合格29批次;糕点27批次,合格23批次,不合格4批次;保健食品25批次,合格24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22批次,合格22批次;调味品12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合格9批次;乳制品9批次,合格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合格4批次;蜂产品1批次,合格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南昌县杭州生命世纪华联购物中心南昌象湖店销售的,标称江苏卤味人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泡翅,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由上饶市永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弋阳鲜条年糕,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3、由江西皇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味极鲜酱油汁,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由上饶市嘉百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火锅年糕(条状),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5、由赣州全都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赣州啃佬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啃定你)泡鸭翅(香辣味)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检测山梨酸及其钾盐与标签不符)。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6、由江西皇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五香料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7、由吉安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伦敦食品制造厂有限公司生产的伦敦小熊椰香味蛋糕,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8、由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南康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赣州啃佬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啃定你)泡鸭翅(原味)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检测山梨酸及其钾盐与标签不符)。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9、由沃尔玛(江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吉安人民广场分店销售的EUROCAKE 布朗尼蛋糕,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0、由上饶市永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弋阳火锅年糕,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11、由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赣县店销售的,标称ORIENTAL FOOD INDUSTRIES SDN BHD生产的福多牌香兰味蛋糕,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红旗店销售的花蛤(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由章贡区饶记米粉鱼店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由江西省国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由南康区壹联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5、由上饶县乐卖特蓝山国际生活超市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6、由江西坚强百货连锁有限公司赣县鑫运店销售的花蛤(沙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质量指标问题
由江西财富广场有限公司上高分公司销售的乐卡斯花生味酥饼(糕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标志性成分问题
由江西冯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新鑫牌钙加锌口服液,可溶性固形物、钙、锌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