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29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饮料、酒类、糕点、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蜂产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9大类食品56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饮料、酒类、糕点、方便食品、保健食品等6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饮料、酒类、糕点、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蜂产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9大类食品56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饮料、酒类、糕点、方便食品、保健食品等6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饮料、酒类、糕点、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蜂产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9大类食品56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饮料、酒类、糕点、方便食品、保健食品等6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西、重庆、四川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四川省成都仲惟康药房销售的、标称上海显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口的、美国制药百福生公司生产的瑞福瑞牌辅酶Q10胶囊(原产国:美国),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水分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淘宝网萌大叔食品饮品店(经营者为江苏省淮安小青桔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淮安区林集镇康乐源食品厂生产的“淮安大运河汽泡水 甜橙味”(含气果味饮料),菌落总数、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淘宝网萌大叔食品饮品店(经营者为江苏省淮安小青桔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淮安区林集镇康乐源食品厂生产的“淮安大运河汽泡水 柠檬味”(含气果味饮料),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四)天猫鼎诚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鼎诚食品坊)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扬州莲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莲子藕粉,霉菌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广西省桂林市七星区家乐市场赵亿君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溉澜溪店销售的小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三)重庆市南岸区辉丽食品店销售的、来自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批发市场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四)江苏省南京凤栖茶南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肖为怀销售的、来自江苏省南京江宁浩长水产商贸行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安光鸡经营部销售的、来自江苏省盐城栖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乌骨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淘宝网地道东北特产店(经营者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地道东北特产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佳木斯食林食品有限公司面食分公司生产的槽子糕(蒸烤类糕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四、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淘宝网汉襄王酒业(经营者为湖北汉襄王酒业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标称湖北汉襄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酒(干型),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1月16日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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