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元旦期间298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6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酒类、肉制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等11大类食品298批次样品,其中检出4批次不合格样品。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酒类、肉制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等11大类食品298批次样品,其中检出4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农兽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农药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1年4月28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乌兰察布市永盛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王成蔬菜批发部批发的韭菜,腐霉利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良蔬菜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美通绿沣蔬菜批发批发的韭菜,腐霉利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违规使用农药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鹏斐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伊景禾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赛罕区鹏斐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伊景禾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
 
  附件:1.   合格产品信息

  2.   不合格产品信息
 
  3.   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