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6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39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糕点、蔬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39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糕点、蔬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39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糕点、蔬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一、泰州兴化市润郭南通好润多超市加盟店销售的标称扬州维扬豆制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天长市源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磨鲜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周氏水产品门市销售的梭子蟹、石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盐城市滨海县东坎街道一亩烘焙坊碧水绿都店销售的奶香包(自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淮安市涟水永家乐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东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白纯粮D3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徐州市云龙区瑞丰农贸市场 沈云侠销售的大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六、常州溧阳大统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吾悦店销售的鲜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扬州高邮市天山中心超市销售的标称扬州市苏香食品厂生产的云片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八、徐州市云龙区瑞丰农贸市场 石亚东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不合格产品信息
3.合格产品信息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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