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的通知
时间: 2023-02-21
来源: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省政府办《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7〕38号)要求,在规模以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授权人制度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范围。
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省政府办《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7〕38号)要求,在规模以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授权人制度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范围。
发布单位 |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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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2017-05-16 | 生效日期 | 2017-05-16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http://www.suining.gov.cn/10000/10002/10231/10270/2017/06/01/10128581.shtml |
各县(区)局、分局:
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省政府办《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7〕38号)要求,在规模以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授权人制度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我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企业为主、强化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HACCP体系认证,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产品风险防控能力,筑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基础,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职责分工
市局负责组织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授权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品管、检验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强化以HACCP为核心的质量管理理念,为企业通过认证以及加强认证成果运用,全面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县(区)局、分局负责指导辖区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认证工作实施计划,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程序规定。
企业要对照HACCP认证要求,完善硬件设施,夯实管理体系导入、实施和运行的硬件基础,积极作为,顺利完成今年目标任务。(企业名单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培训(5月10日—5月31日)。5月底前,市局按照职能分工组织相关机构对已获得HACCP认证、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以及今年计划通过HACCP认证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培训工作。
第二阶段:体系建立(6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对照今年认证计划,组织相关认证机构加强对辖区内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的指导,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程序规定,加快体系建立。
第三阶段:组织验收(11月1日—12月31日)。12月初,市局将组织对县(区)局、分局HACCP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行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附件:2017年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HACCP认证工作任务表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6日
附件:
2017年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HACCP认证工作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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