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豆制品产业的意见(洛政〔2006〕152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豆制品生产加工,做大做强豆制品产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求,现就发展我市豆制品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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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洛政〔2006〕152号 |
发布日期 | 2006-09-26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暂无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豆制品生产加工,做大做强豆制品产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求,现就发展我市豆制品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豆制品产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豆制品产业发展初见成效,市场经营秩序基本规范。但是,目前我市豆制品产业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豆制品企业规模小,缺乏龙头生产企业,产品以传统初级豆制品为主,没有形成产业链条和知名品牌;二是小作坊多,卫生条件差,市场竞争无序,一些企业在豆制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此,加快发展我市豆制品产业,大力加强豆制品行业安全监管,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
我市作为粮食、豆类主产区,每年豆类总产量约7700万公斤,具有发展豆制品产业的基础优势。但我市豆制品产业较之先进地区仍有很大差距。据统计,我国城乡居民大豆制品消费量为每人每天16克(以干大豆计),我市城市区人口近150万,每天应消耗大豆约24吨,而我市上规模的所有企业每天仅使用大豆2吨多,市场占有率不足10%。(按照市场规律,大企业市场占有率应在50%左右)。可见,我市豆制品行业的企业规模化程度仍有较大差距,市场潜力巨大。同时,大力加强豆制品产业发展,进一步规范豆制品市场,对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形成规模化生产和种植、生产加工、附产品产业链,实现豆制品工业化、产业化,做大做强豆制品产业,营造放心豆制品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豆制品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豆制品;加大开发力度,提高大豆蛋白营养质量,提升豆腐及各种传统豆制品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水平,研发新型多样高质量营养食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支撑,把豆制品加工产业切实做大、做强。
发展目标:3至5年内,全市豆制品产品质量达到行业标准,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城市区豆制品逐步实现包装化,农村豆制品达到基本卫生要求。全力打造洛阳豆制品品牌,从农田到餐桌,从即食豆制品到深加工,从加工业到畜牧业,实现市场竞争化到管理规范化的跨越,进一步拉长豆制品产业链条,把发展豆制品产业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走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道路。扶持规模化骨干企业建设,加强对小企业和城乡小作坊的整顿,提高豆制品质量,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豆制品。
三、逐步建立豆制品加工区,按照标准进行豆制品生产加工
1. 加快生产机械化进程,促进全市豆制品企业上规模、上水平。积极开展豆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标活动,引导豆制品生产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管理,加快技术升级改造,不断提高生产效率。
2. 大力发展连锁化经营,不断优化全市豆制品销售网络布局。结合食品放心工程,加强豆制品批、零销售网络建设,大力发展产销直供配送业务,积极推进名优豆制品进社区工作,促进豆制品营销多元化发展。
3. 加强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豆制品市场运行监测调控能力。组织召开豆制品产、销、监管部门联席会,建立豆制品市场信息采集报告制度,加强产销运行监测,为市场调控和企业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
4. 加快豆制品品牌化进程,不断提高豆制品企业市场开拓能力。积极开展豆制品品牌推荐活动,加大品牌豆制品及生产企业推介力度。同时,鼓励引导企业加大新品种研发力度,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逐步开拓豆制品高端市场。
5. 加强豆制品包装化和冷链化管理,不断提高上市豆制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增加豆制品包装上市数量,加强生产、储存、运输、上柜全过程冷链化管理体系建设,减少豆制品生产淡旺季差异,防止二次污染。
6. 逐步建立豆制品加工区。根据当前市场布局实际状况,由豆制品行业协会牵头负责创办豆制品生产加工股份制公司,原则上鼓励当地豆制品加工散户积极参加。
7. 监管部门和豆制品股份公司对豆制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小作坊进行清理整顿,逐步引导小作坊按标准生产经营。豆制品生产加工股份制公司稳定规范生产经营后,在高新区、洛龙工业园区新建较大规模、较高层次的豆制品加工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造良好条件,吸纳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进驻经营,实行联合监管。
四、实行豆制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1. 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采取先城市区、后农村,逐步推开的办法,对包括以大豆、绿豆等豆类为原料,经熏制、卤制、炸制、淋制和发酵等方法制成的各种食用豆类产品(含豆芽制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已有国家规定标准的豆制品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对目前无国家规定标准的,豆制品企业要认真制订企业标准,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后组织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是豆制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生产环节的日常管理,改善生产条件,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产品质量,产品经监管部门检验后方可出厂,确保豆制品安全。
2. 认真开展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参加,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定期在全市组织开展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彻底取缔违规作坊,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范种植行为,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多施农家肥,加强运输、贮存的管理,保证大豆原料质量。质监部门要采取措施,支持豆制品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对小作坊的整治,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确保产品质量。工商部门要强化对流通环节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逐步建立豆制品经营质量和监管信用体系,对没有生产许可证的豆制品不能进入超市和农贸市场销售。卫生部门要加大对豆制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宾馆酒店以及小商小贩的监管力度,严格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的发放,严格豆制品原料索证管理,规范加工现场卫生管理,对不具有生产许可条件的豆制品不准进入学校食堂和餐饮业。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监管盲区。
五、扶持龙头企业实现规模化生产
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豆制品生产企业,做为豆制品产业化的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促使其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生产。城市区选择3至5家、各县(市、区)选择2至3家固定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作为重点企业在以下4个方面给予扶持:
1. 资金扶持。参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洛政〔2005〕36号),对重点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或从扶贫贷款中解决资金困难。
2. 政策扶持。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学校食堂、饮食餐馆等单位须从具有认证资质的生产厂家购进豆制品,鼓励从确定的重点扶持企业购进。实行“豆制品送货单”制度,单随货行,对违犯规定的取消其扶持政策。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帮扶指导,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3. 舆论扶持。大力实施豆制品放心工程,推选豆制品安全试点单位,定期组织对豆制品进行抽验,在新闻媒体发布质量安全信息,正确引导消费。对证照齐全、经销合格豆制品的销售网点,统一颁发豆制品经营质量合格证,适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4. 税收优惠。参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洛政〔2005〕36号),对重点企业实行相应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六、切实加强对豆制品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市豆制品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民营、发展改革、卫生、农业、质监、工商、商务、市场发展、总工会、农业开发、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豆制品产业发展工作,制订全市豆制品产业发展规划,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实施豆制品放心工程。同时,成立豆制品行业协会,市民营局为业务主管部门,规模企业和证照齐全的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为会员,实行行业自律。豆制品行业协会要制定协会规章,建立行业自律制度,实现自我完善,自我约束,公平竞争,协调发展。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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