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农业强省提升粮食产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年,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冲击、阶段性干旱、低温寡照、严重渍涝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持续夯实农业农村基本盘,乡村振兴取得显着成效。
发布单位 |
吉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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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2023-02-23 | 生效日期 | 2023-02-23 |
有效性状态 | 阶段性文件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产品及原料 | |
备注 |
2022年,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冲击、阶段性干旱、低温寡照、严重渍涝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持续夯实农业农村基本盘,乡村振兴取得显着成效。粮食产量达到816.16亿斤,是东北三省唯一增产省份,比去年增产8.32亿斤,居全国第五位,单产列粮食主产省第一位;黑土地保护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保护性耕作面积3283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550万亩,盐碱地治理探索出吉林路径;“十大产业集群”实现恢复性增长,建设重点项目100个,完成投资124亿元;千万头肉牛工程势头强劲,按行业统计总量发展到670万头,同比增长15.4%,全产业链产值达到2000亿元,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15元;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投入衔接资金38.5亿元,实施项目2000个,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乡村建设“1+16”方案落地落细,累计创建“千村示范”村2051个,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启动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农村“三变”改革全面推进,46%的村开展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占比达到8.2%;开展五星级乡村党组织创建,广泛推广文明积分、道德银行等乡村治理模式,农村社会祥和安宁。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必须在扛稳国家粮食安全上再立新功,必须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上实现新突破。做好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全力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万亿级农业及农产品加工和食品细加工产业工程,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加快建设彰显吉林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打下坚实基础。
一、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达到9000万亩,正常年景下粮食产量稳定在800亿斤以上。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把粮食播种面积指导性计划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任务落实到地块。深入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并及早启动。因地制宜发展杂粮杂豆生产。
(二)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筛选推广耐密、高抗、高产玉米新品种。启动玉米高产竞赛,广泛开展吨粮田创建,打造高产高效示范片,推进小面积高产量潜力挖掘攻关、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开展玉米密植耕作方式试验,探索推广高产品种和水肥高效配比、农机具作业模式、耕作技术模式成熟方案,推动优良品种和绿色高产高效技术集成落地。
(三)扩种大豆等油料作物。落实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推进粮豆、粮油作物轮作。示范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鼓励中西部地区利用盐碱地、贫瘠地块种植大豆、花生、葵花等油料作物。深入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
(四)严守耕地红线。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加强“田长制”。坚持依法严管,良田粮用,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利用优先序,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不折不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项目竣工验收,形成“县级初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的新增耕地核定机制,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五)持续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强化刚性制度约束,推动粮食全产业链各环节节粮减损,逐步建立完善节粮减损制度体系、监测体系和相关标准。提高粮食收获精细化水平,减少收获损耗。指导农户庭院安全储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乡村粮仓”,基本消除“地趴粮”。加大粮食烘干、仓储、运输、加工等环节“跑冒滴漏”问题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完善反食品浪费制度,加强机关企事业、学校食堂用餐监管和餐饮浪费治理,提高全社会节粮意识。提倡健康饮食。
(六)保障种粮收益。及时足额拨付各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将玉米、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实施范围扩展至全部产粮大县。落实好优质粮食工程。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实现优质优价。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农资生产、储运等优惠政策,强化市场调控,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做好省级化肥商业储备。
二、加强“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七)大力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制定《吉林省肉牛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信贷服务、肉牛保险、良种繁育、防疫和基层服务等政策保障体系。建设好“东黄、西红、中改良”三大产业集群,统筹推进209个产业化大项目、20个新业态项目、11个新建屠宰加工项目建设,落实大项目包保服务机制,打造一批省级领军企业和县级链主企业。加快推进肉牛养殖圈舍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圈舍抵押融资。大力推广“屠宰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养殖场(户)”“种公牛站+繁改站点+养殖场(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户+养殖户+秸秆饲料企业”模式,构建上下游紧密衔接的育肥体系,加快建设一批肉牛产业园、产业强镇。推广梨树“四级书记赛牛、村书记带头养牛”经验做法,扩大肉牛群体规模。发展“吉牛+”冰雪等新业态,创建“吉牛”餐食品牌,建设吉林肉牛区域公共品牌,开展食材供应基地和餐食名店认定。力争到2023年年底,全省肉牛发展到770万头,同比增长15%。
(八)推进百万亩棚室建设工程。新建各类棚室面积达到3万亩。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施园艺规模园区建设,重点支持100亩以上温室园区建设。推广蓄热节能日光温室建设模式,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支持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先建后补方式,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库等冷链设施500个。
(九)抓好生猪等农产品稳定生产。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菜篮子”应急保障运行机制,建设省级“菜篮子”应急保障基地107个。落实生猪稳产保供责任,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扩大生猪养殖规模,提升屠宰加工能力,开发一批熟食和预制化产品。抓好肉蛋奶生产供应。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确保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供给安全。
(十)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探索推进工厂化种植小麦草等青饲料试点,开展鲜食玉米与油菜“一年两作”种植试验。推广农安县整村整屯秸秆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模式、伊通县秸秆生物饲料养殖社区互助服务站模式。大力推进红松果林、中药材、林蛙、矿泉水等八大林特产业工程。加快黑木耳等食用菌菌种繁育,壮大菌种、菌袋龙头企业。加大查干湖、哈尔淖等大水面生态渔业开发。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实施稻渔综合种养80万亩以上。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
三、持续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
(十一)夯实黑土地保护措施。深入学习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严格执行《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全力抓好“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和黑土地保护工程,发挥万亩核心示范基地和千亩级辐射示范基地作用。推动“梨树模式”提质扩面,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3500万亩。因地制宜推广深松深翻、增施有机肥等耕作技术。加强建设占用黑土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和黑土区侵蚀沟治理,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等破坏土壤行为。建设黑土地保护“一张图”大数据系统,严格落实调查评价制度。完成20个县(市、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任务。加强黑土地保护督察。
(十二)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378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项目216万亩、黑土地保护项目162万亩。重点补上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1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提高建设标准,开展集中连片、高效节水灌溉示范。新增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250万亩,总面积达到500万亩。
(十三)开展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完成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年度任务。积极推进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项目建设。对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优先申报国家统筹和纳入省内调剂。加强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利用,形成稳定产能。科学确定项目用水量指标。做好退水净化处理,防止出现次生盐渍化。
(十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紧推进“大水网”建设,抓好中西部供水、引嫩入白扩建一期、大安灌区二期、松原灌区等骨干水利工程,完善干支渠输水排水体系,优化水土匹配格局。实施一批中小型水库及引调水、抗旱备用水源等工程。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加强大中型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协同,优先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打造成高标准农田。加快农村“四沟”“四渠”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四、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十五)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性长期性观测实验站(点)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职责作用,鼓励发展各类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创新市场化农技推广模式,打通科技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抓好浅山宜机改造、数字智慧、高产高效、绿色生态、节水节肥等技术集成示范和大范围推广。推进吉林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十六)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种质资源普查收尾工作。建成省作物种质资源、北方粳稻种质资源2个保护与利用中心。启动高产玉米品种竞赛。加强耐盐碱作物筛选培育。建设三大作物人工智能育种研究平台,发挥作物育种联盟作用,开展联合攻关和联合选育。开展公主岭市、德惠市等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种植试点。抓好肉牛种业创新中心和大数据育种平台建设,构建肉牛胚胎工厂化生产体系和高效快繁体系,为养殖场(户)提供入户繁改服务。
(十七)加快先进农机研发推广。发展农机装备产业,研发制造高端智能农机具。坚持农机和农艺相结合,大力推广大马力拖拉机、水稻抛秧机、玉米籽粒收获机、玉米秸秆茎穗兼收机、保护性耕作联合作业等装备,支持产粮大县农机应用主体装备建设。深入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促进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加大高端智能农机具补贴力度,强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推进四平市“中国黑土地保护农机产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十八)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健全完善农业农村、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信息共享、协同会商工作机制,准确研判灾情趋势,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积极推进智慧化气象服务,加大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作业力度。加快实施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库安全监测,强化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和中小河流治理,开展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抓紧抓实防汛抗旱措施。加强玉米、水稻病虫害防控,抓好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快完善畜牧兽医体系和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实施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防范森林草原火灾。
(十九)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大力推广集成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等绿色施肥技术模式。加快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技术应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型农药和配套植保药械。积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总结创新一批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大力推广秸秆全量化处理和“五化”利用。压紧压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责任,严格实行秸秆全域禁烧。抓好畜禽粪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深入推进“两河一湖”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加快推进万里绿水长廊、林草湿生态连通等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开展第三个“十年绿美吉林”行动。开展5个林草碳汇交易试点。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和放生规范管理。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确保不松劲、不跑偏。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农民识别并纳入监测对象,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精准落实综合性保障措施。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开展专项提升行动,稳定住、巩固好“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二十一)持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持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突出产业就业帮扶,更加注重扶志扶智,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培育壮大特色帮扶产业,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帮扶,打造消费帮扶产地示范区。建设10个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健全经营性帮扶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持续推进就业帮扶车间创建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11万人以上。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帮助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加大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
(二十二)稳定完善帮扶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地落实。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规模稳定,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持续深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省内协作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吉林行动。研究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六、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三)发展壮大十大产业集群。做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畜头肉尾”大文章,完善和落实“群长制”“赛马”等机制,建设好国家的“粮仓肉库”和百姓的“中央厨房”。制定专项引育计划,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500强企业、大型央企,分领域、分层次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坚持大、小项目一起抓,滚动谋划重点项目,清单化推动项目。实施一批玉米、肉牛、人参、梅花鹿、黑猪等精深加工项目,实施一批畜禽屠宰加工、熟食、蛋品、乳品、鹿产品和休闲食品项目。加快推动张伯礼院士团队人参产品深加工项目落地。推动鹿产品进入食品试点。建设一批林蛙、长白山小浆果、蜂蜜、朝鲜族特色食品等特色产业园区。制定支持发展预制菜生产政策意见,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点对点、一对一”精准服务。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县域内布局,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
(二十四)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全力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网络,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加快整合农村客货邮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发展“互联网+服务”,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乡村下沉渠道资源。支持乡村生活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夜经济,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二十五)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建设工作。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继续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县、美丽休闲乡村、星级示范企业等载体创建,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打造一批宜业宜游的精品村庄,推动田园变景区、农房变客房。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推动吉林大米、吉林鲜食玉米、长白山人参等品牌跃升,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进宾馆酒店、进景区、进交通枢纽,提升“吉字号”农产品品牌市场影响力。
(二十六)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培育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小企业,通过延伸配套、产业协同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县城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功能,增强重点镇集聚功能。改造升级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开展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评选认定工作,推动形成县域产业“一乡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支持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农高区托管联办县域产业园区。
七、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七)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农村劳动力务工增收”等专项行动,拓宽农民工就业增收渠道。制定出台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帮扶车间,培育一批特色劳务品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维护好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措施。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建设。举办全省农村创新创业创意项目大赛。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二十八)促进农业经营增效。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和示范家庭农场三级联创,推进农民合作社“百强示范社”建设。推动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采取出资新设、收购或入股等形式创办企业。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依托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探索区域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积极稳妥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落实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分级培育、规范管理、有序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九)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围绕“确权、赋权、活权”,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在吉林市和延边州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延包模式。稳慎推进长春市九台区、梅河口市、通榆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加快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梨树县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通化市东北东部林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三十)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全面落实《吉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出台2023年度“1+N”工作方案。健全省市县三级推进机制,建立专项工作专班,加强清单台账管理,确保件件落实。通过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在县一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小型设施倡导村内一事一议推进建设。健全自下而上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激发群众建设乡村的内生动力。健全管护机制,明确并公示管护主体、责任、方式及经费来源。开展“千村示范”“百村提升”专项行动,按“九有六无”标准,滚动创建“千村示范”村1000个,遴选“百村提升”村200个左右、“吉乡农创园”50个左右,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十一)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科学优化调整村庄分类布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合理适度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在村庄规划中统筹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传承乡村风貌和乡土特色,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严格规范村庄撤并。探索推广镇村统筹、多村联编,扩大村庄规划编制覆盖面。
(三十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覆盖面保持100%,评选“干净人家”20万户。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实事求是持续推进问题厕所整改。新建卫生厕所4.7万个,推进农村公厕建设维护。以水源保护区、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为重点,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到21%。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出村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提升清运处置效率。协同推进农村厕所粪污、畜禽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以发展有机肥或饲用为重点,做好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十三)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乡村畅通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3000公里,改造危桥150座,实施安防工程1800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5000公里。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新增24小时供水工程1200处,占比达到35%。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推进工程县级统管向“行政监督、企业化运营”转变。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深入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继续推动5G网络向乡村延伸。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强化指导服务。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吉农云”“吉农码”在县域落地应用,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对农用车载人、超载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三十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常态化做好农村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加强社区医院建设,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健全完善“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村医“积分制”管理机制,统筹解决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提高0—6岁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加强乡镇(街道)社工站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落实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推进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和家庭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
(三十五)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加快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理能力。压紧压实五级书记抓疫情防控责任,着力抓好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农村地区防疫体系运转、药品供应、重症治疗和冬春季农业生产等方面工作,加大保障农村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供应力度,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好农村居民宣教引导工作。
九、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十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深入开展“五星级”乡村党组织创建,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加强乡村干部和驻村干部管理,继续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开展市县巡察,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同联动,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十七)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落实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标准体系,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建设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继续推进“百姓说事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无讼村屯(社区)”创建。扎实推进农村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赌博、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广泛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三十八)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把传承中华文化、赓续红色血脉、培育文明风尚贯通起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持续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应用,推动“长白山人参”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组织开展农民丰收节、农民文化节。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
(三十九)构建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盐碱地改造、肉牛生产、棚室园区、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充分发挥信贷担保、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以及乡村振兴产业基金、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政策效应,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加大对“千亿斤粮食”“千万头肉牛”“万亿级农产品及其深加工和食品细加工”、乡村建设等重点工程信贷投放。加快农村新型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吉农金服”提质增效,强化资本市场服务“三农”功能。支持四平市创建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加快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改革,提高服务乡村振兴能力。鼓励发展渔业保险。
(四十)健全乡村人才振兴政策体系。启动编制全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实施重点领域人才培养计划,落实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的政策措施。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农工巧匠”选评活动,发掘培养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新农人等乡土人才,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推进省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职业院校建设,推动吉林省高校新农科建设。积极发展“科技小院”、科技特派员,在促进农业高产高效技术创新、示范推广、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中发挥重要作用。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鼓励支持基层农业专业技术推广人才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继续开展“三支一扶”和乡村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农科生免费培养项目。
(四十一)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着力建设一批镇容镇貌好、服务乡村能力强的示范镇。扎实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城镇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加强乡村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深入推进长吉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
(四十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研究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专项开展市县党委和政府及省直、驻省中直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强化考核成果运用,注重“三农”干部使用选拔和锻炼培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大政策研究、重大事项协调、重大任务督促落实等工作,创建一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推进市(州)和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加强乡村振兴调查研究,树牢群众观点,着力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推动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发展、抓治理和为农民群众办实事上。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狠抓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坚决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扎实推进农业强省建设,让吉林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有力支撑,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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