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食品工业大省建设的通知 (辽农加领办〔2023〕2号)
《辽宁省食品工业大省发展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现就贯彻落实《规划》意见,加快推进食品工业大省建设,提出相关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遵照落实。
发布单位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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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辽农加领办〔2023〕2号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 生效日期 | 2023-10-19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附件:辽宁省食品工业大省发展规划(2023-2027年)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
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辽宁省食品工业大省发展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现就贯彻落实《规划》意见,加快推进食品工业大省建设,提出相关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遵照落实。
一、充分认识、高度重视
建设食品工业大省是省委、省政府在新形势下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重点任务,对我省由农产品大省向食品工业大省转变、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加快推进食品工业大省建设的紧迫感。
二、锚定目标、重点发展
各地区、各单位要锚定《规划》确定的提升食品工业规模、促进食品工业聚集、壮大食品工业企业、打造“辽字号”品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5个方面8项具体指标,确保规划期末如期完成。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统筹“一圈一带两区”布局,重点推进粮油、畜禽、水产品、果蔬、预制食品、酒水饮料等6大食品产业发展;奋力完成夯实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打造“辽字号”品牌、完善市场流通体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质量安全保障等8项重点任务。
三、细化分工、动态调度
为确保《规划》部署落到实处,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对《规划》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见附件,所列责任单位为主要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要素和措施保障,明确责任部门,制定实施举措,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和指标任务落实。未成立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或有关专班的市要尽快成立,并在领导小组或专班统筹协调指导下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畜禽和粮油产业集群、食品工业发展等各项工作。食品工业大省建设已纳入对各市政府的乡村振兴工作绩效考核,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将适时调度各地、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对进展缓慢的地市进行督导、约谈。
四、强化保障、统筹协调
各地区、各单位要为食品工业大省建设创造有力条件,强化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人才保障、宣传保障,有效促进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向食品工业领域倾斜和聚集。各地区、各单位在推进食品工业大省建设中的相关重要情况,请及时与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协调沟通。
联系人:张 贺、刘 俊
电话:024-23447823,15140571909(微信同步)
邮箱:lnnwjgj@126.com
附件:辽宁省食品工业大省发展规划(2023-2027年)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附件
辽宁省食品工业大省发展规划(2023-2027年)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根据辽宁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将《辽宁省食品工业大省发展规划(2023-2027年)》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分工如下。
一、夯实原料生产基地
稳定全省粮食粮食产量和播种面积,提高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率,建设省级核心育种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培育壮大粮油、畜禽两个2000亿级产业集群,到2027年,建设23个产值超百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人民政府)
二、促进食品工业集聚
支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管理指导。发挥集聚区承载项目作用,推进食品企业和项目向集聚区集中。到2027年,全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营业收入达到2200亿元以上,培育10个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其中超百亿元的5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三、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链招商,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以各县(市、区)政府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管委会为主体,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活动,促进重大项目签约落地。到2027年,平均每个县(市)引进3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食品工业项目。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指导各地做好食品工业项目备案,加强项目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流程的指导服务和政策保障。(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人民政府)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加强食品工业管理,指导食品加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发展预制化食品产业,建立预制化食品企业库,到2027年,培育100户预制化食品示范企业。新增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300家以上。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能力,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年均增加50家以上,培育营业收入千亿级企业1家,百亿级企业5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各项贴息、补助、奖励政策。推动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服务食品工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到2027年,新增上市企业2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
五、培育“辽字号”品牌
实施辽宁农业品牌新突破计划,按照“辽字号”品牌架构,推介“诚品辽宁 食安天下”品牌口号,重点推介辽米、辽菜、辽果、辽畜、辽鲜、辽药、辽花等农业品牌,打造一批质量过硬、社会认可度高的企业食品品牌。强化品种品质管理,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举办农博会、食博会等活动,支持市县政府举办食品展销活动,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销活动。到2027年,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80个,知名农产品品牌369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六、完善市场流通体系
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和对外经贸合作。推动沈阳、营口国家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到2027年,建设100个左右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2000个左右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加强粮食收购、仓储、加工、销售环节管理。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物流中心、农产品供给基地等市场网络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供销社、各市人民政府)
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推动食品工业先进技术、设施装备研发,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建产学研联盟等创新平台。做好食品工业相关专业院校先进技术研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和科研成果转化。到2027年,在食品产业领域创建50家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培育100个食品现代化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20个以上高水平食品领域科技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人民政府)
八、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分析掌握生产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加强食用农产品暨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可追溯体系,做好食品品牌保护和市场流通安全保障。(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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