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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宜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达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府函〔2023〕295号)

时间: 2023-12-12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宜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宜宾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川府函〔2023〕295号
发布日期 2023-12-12 生效日期 2023-12-12
有效性状态 阶段性文件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宜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达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中国(宜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宜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宜宾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融入“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依托宜宾综合保税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国家开放口岸等开放平台,发挥宜宾“水、公、铁、空”立体交通网络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优势,充分借鉴现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围绕对外贸易转型升级,以促进产业发展为重点,聚焦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优势、发展新模式,探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新路径,加快本土优势产业“走出去”,增强外向型经济活力,将宜宾建设成为西部跨境电子商务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激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转型。激活跨境电商领域的创新创业,培育新型贸易经营主体,推动智能终端、动力电池、晶硅光伏、高端装备等产业的贸易方式向新型贸易业态转型。

坚持联动中心城市、连接国际市场。充分利用成都、重庆等地的国际贸易物流通道和城市间产业、政策联动优势,发挥“调蓄”作用,扩展企业出海路径,连接国际市场。

坚持实践成熟经验、试点特色政策。复制推广全国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成熟发展经验,根据宜宾跨境电商发展现状、传统产业特点、未来发展趋势制定和试点特色跨境电商出海政策。

坚持推动科技创新、提升转化成效。依托宜宾作为全省首批省级创新型城市的优势,激发科技创新主体新活力,提升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研发设计能力,收集、分析国际市场需求,反向指导科技成果应用,提升转化成效。

(三)发展目标。

按照“双创激活、产业升级、联动发展”的发展思路,依托宜宾三江新区、宜宾综合保税区等区域,健全跨境电商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支撑服务体系,推动跨境电商在产业转型升级、外贸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将宜宾综试区打造成为西部地区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新高地及高水平开放经济示范区。

争取用3—5年时间,引进和培育相结合,建成服务完善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推动跨境电商从零的突破到质的飞跃。建设和培育1个以上配套完善、特色鲜明、集聚发展的综合性跨境电商产业园,打造特色鲜明的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建立完善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和物流配送体系,企业跨境电商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力争到2025年,全市跨境电商交易额突破30亿元,在中国(宜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服平台)备案的企业超过50家,引进培养跨境电商专业人才500人以上。

(四)实施范围。

宜宾综试区线下地理范围即宜宾市行政区域,以三江新区为核心发展区,以翠屏区、南溪区和叙州区为试点先行区,以江安县、长宁县、兴文县、珙县、高县、屏山县、筠连县为试点应用区。

宜宾综试区线上虚拟范围即公服平台服务范围,服务对象为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及各类服务型市场主体。

二、主要任务

(五)建设线上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个公服平台,按照跨境贸易电商(海关监管代码9610)、保税跨境贸易电商(海关监管代码1210)、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海关监管代码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代码9810)监管要求,结合宜宾实际,推进平台与海关、税务、公安、市场监管、人行、外汇银行等部门(单位)数据对接,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通关、出口退(免)税申报、结汇、消费者身份验证等一站式服务。建立数据信息交换机制,实现公服平台与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推送实时业务数据,促进信息共享、协同作业,推进通关全程无纸化,提高通关效率。

(六)建设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结合各县(区)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按照差异定位、协同发展的思路,以三江新区(综合保税区)为核心,建设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引进培育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企业和各类专业服务企业,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其他县(区)以培育和引进跨境电商出口型企业、打造特色出口产品为重点,力争孵化本地特色产业带,并在条件成熟时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

(七)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依托公服平台,实现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物流、金融等部门(单位)间的信息交流共享,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八)构建物流服务体系。支持宜宾综试区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建设互联互通的智慧物流信息系统,为跨境电商企业等提供实时、准确的物流信息服务。整合优化现有物流资源,加强与成都、重庆等航空口岸联动,利用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不断拓展多元物流通道,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九)构建统计监测体系。在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下,探索跨境电商全口径统计方法。利用公服平台大数据分析,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进行汇总、处理、应用,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支撑。

(十)构建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本地金融机构、龙头跨境电商企业、城市产业发展基金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在线支付结算、融资、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推动公服平台线上数据实现金融价值化,推进基于平台申报数据的进出口收付汇试点和跨境电商普惠金融产品开发。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支持从事跨境电商的境内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外汇结算。

(十一)构建信用评价体系。整合公服平台备案的跨境电商企业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信用中国(宜宾)公示信息、动态交易信息及消费者评价信息等数据,建立跨境电商信用数据库和信用评价系统,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对接海关、外汇等监管部门的信用认证体系,实现电商信用“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

(十二)构建风险防控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风险复查完善机制,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违法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食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支持企业开展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等各类模式探索创新,建立国际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公告国际市场相关贸易摩擦、合规管理、知识产权及产品安全风险,为企业安全经营提供信息支撑。

(十三)构建企业孵化体系。加大对跨境电商中小卖家的孵化培育力度,支持传统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开拓市场、创建品牌,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与宜宾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企业合作对接,形成“跨境电商+新兴产业”发展新格局。整合跨境电商供应链、仓储物流、支付结算、海外营销、数据服务等资源,在跨境电商孵化的基础上实现可靠的资源配套,依托全国知名孵化器和培训服务机构,打造跨境电商全方位、一站式服务产业链。

(十四)构建人才支撑体系。加强“政企校”三方联动,形成跨境电商人才闭环培养体系。依托宜宾大学城科教人才资源,鼓励在宜高校增设跨境电商专业,或在已有专业中增设跨境电商课程,培养跨境电商基础人才。推动跨境电商企业与在宜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共建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为人才搭建实践平台,共同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加强与成都市跨境电商协会联动培训,对接邀请知名电商孵化机构赴宜宾开展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制订跨境电商人才培育和引进配套政策,吸引跨境电商人才回流,持续壮大宜宾跨境电商从业人群。组织高校及企业参与全国性跨境电商创新创业交流活动,营造浓厚的行业氛围,增强宜宾企业经济外向度和数字化程度。

(十五)构建品牌培育体系。聚焦宜宾白酒、纺织、竹、茶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新兴产业,借助跨境电商出海平台、独立站等,帮助企业打造品牌,增强专利保护意识。加大“宜宾造”品牌出海扶持力度,强化品牌运营管理,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广,推动品牌产品走向世界,提升国际影响力。构建“宜宾造”公共品牌与企业品牌联动的跨境电商品牌培育模式。依托“宜宾造”公共品牌,提供品牌背书、标准规范和公共服务,降低企业自主培育品牌成本。

(十六)推进跨境电商与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宜宾在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酒、竹、茶等产业方面的良好基础,通过跨境电商衔接海外市场,将宜宾现有优势和特色产业的技术优势、制造优势、配套优势转化为对跨境电商市场的中高端产品供应链优势、国际品牌塑造优势,打造质高价优产品供应链基地和中高端跨境电商品牌集聚地。

(十七)推进跨境电商海外仓加快发展。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自建或租赁方式,在宜宾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建立跨境电商海外仓,搭建以海外仓为支点的辐射网点,为宜宾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展示推广、报关清关、仓储配货、售后服务、海外维权等产业链服务,实现跨境电商本地化运营管理,提升境外消费者体验。探索与成都及省内外城市海外仓共享机制,形成覆盖全球主要跨境电商市场的共享海外仓网络。制定支持海外仓建设配套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海外仓建设提供信保、融资服务。

(十八)推进综试区联动发展。建立健全与成都、重庆及周边综试区的合作机制,利用毗邻中心城市国际航线、宜宾港水运口岸、国际班列等优势资源,增强宜宾作为内陆城市与跨境电商国际市场物流通达度,优化跨境电商区域产业布局、提升资源利用率,形成共同发展格局。依托宜宾综合保税区,开展“特殊区域出口”和“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提升与成都航空口岸、青白江铁路口岸等的双向运输能力,降低企业驳接国际航线和中欧班列的物流成本。

(十九)创新跨境电商政策激励模式。学习先进地区发展经验,研究制定跨境电商激励政策,在办公场地、中转仓储、接入跨境电商平台、建立海外仓、业务奖励等方面对引进培育跨境电商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二十)创新跨境电商税收征管模式。依托公服平台和跨境电商产业园,第一阶段面向平台内备案且在园区入驻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落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免)税或出口免税政策。第二阶段打通税务、外汇、海关三方数据链,还原跨境电商真实贸易流程,引导企业阳光报关,方便企业结汇和纳税申报。

(二十一)创新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创新面向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特色领域的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模式。允许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在线申报退换货。探索建立跨境电商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三、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推动宜宾综试区建设的工作机制,日常工作由宜宾三江新区管委会承担,负责综试区工作推进落实。组建宜宾综试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实行定期研讨机制,服务综试区重点事项及创新研究。

(二十三)落实部门责任。宜宾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合力推进、大胆创新,力争宜宾综试区早出成效。

(二十四)强化资金保障。各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相关部门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宜宾综试区建设,统筹各级外经贸发展资金,加大对宜宾综试区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综试区软硬件基础设施及跨境电商企业融资孵化。

(二十五)促进政策联动。宜宾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加强部门间、毗邻城市间的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以服务产业为准则,促进区域性大范围政策联动,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做好风险防范,务实高效推进综试区工作。

中国(达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精神,加快推进中国(达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达州综试区)建设,促进达州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省委赋予达州的“三大定位”,立足达州交通枢纽、消费人群、产业集群优势,放大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综试区、国家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叠加政策效应,加快培育跨境电商新模式,释放产业转型新动能,构建跨境电商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将达州综试区建成立足达州、辐射周边、链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外贸高质量发展新高地,探索形成跨境电商健康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

(二)特色定位。

1.聚焦“物流枢纽+跨境电商”定位。依托达州物流节点及海陆空联运的物流优势,将综试区发展融入东出北上国际陆港枢纽建设进程,加快推动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外仓、开放口岸和国际国内班列建设,打造跨境电商国际物流区域分拨中心。

2.聚焦“消费中心+跨境电商”定位。发挥达州“人气大市”和“消费强市”优势,将综试区建设融入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进程,培育零售新模式,汇聚跨境商品消费人气,打造跨境电商国际商品区域消费中心。

3.聚焦“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定位。基于达州现代产业集群和生产要素优势,将综试区建设融入“制造强市”战略,按照一地一特色原则,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外贸转型升级,打造跨境电商产业赋能示范中心。

(三)发展目标。

到2024年底,规划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不少于2个,累计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主体不少于200家,力争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年交易额超20亿元。到2026年底,全市建成跨境电商产业园不少于5个,扶持跨境物流、海外仓、保税仓、展示店等项目不少于5个,累计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主体不少于500家,从事跨境电商的专业人才达到4000人,本地高校和职业院校设置跨境电商专业不少于2个,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年交易额超40亿元。

(四)功能布局。

坚持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构建“一核两区多极”的功能布局。依托保税物流中心(B型)、铁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等开放平台申建,建设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打造跨境电商产业聚集核心区。借助通川区、达川区的人流、物流优势,建设跨境电商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跨境电商孵化园等,探索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先行区。结合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和东部经开区产业特点和外贸基础,建设一批跨境电商产业赋能示范园区,加快培育跨境电商增长极。

二、重点任务

(五)搭建三大平台。

1.打造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有的跨境电商通关、出口退税等服务功能,建设中国(达州)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服平台),为各类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市场主体提供集通关、物流、退(免)税、支付、融资、风控、人才培训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引进第三方交易、外贸综合服务、综合供应链等企业,建立数据信息交换机制,实现公服平台与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并推送跨境电商申报等实时业务数据,促进实时信息共享、协同作业,推进通关全程无纸化,提高通关效率。

2.建设线下产业园区平台。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跨境电商产业园,聚集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完善第三方平台、代运营、设计、创意、推广、摄影、物流、金融、信息服务、外贸服务等配套产业,提升跨境电商产业的综合服务水平,促进传统对外贸易转型升级,推动特色产品、自主品牌走向世界。

3.搭建跨境电商研究平台。与四川文理学院共建中国(达州)跨境电商综试区产业研究院,市、校组建联合研究团队,围绕跨境电商政策研究、主体培育、品牌打造、模式创新、金融创新、物流体系建设等问题开展研究,定期发布一批高质量创新研究成果;承接跨境电商领域的创业沙龙、业务培训等活动。

(六)实施三大工程。

1.主体培育工程。

招大引强扩大增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赴上海、杭州、广州、深圳等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积极参加各类跨境电商交易博览会、跨境电商发展交流会,宣传推介达州综试区特色亮点,吸引跨境电商平台、主体经营者、服务型企业在达州设立总部或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吸引全国各地的达州籍跨境电商创业者布局达州市场。

扶持企业优化存量。深度挖掘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外贸潜力,重点引导磷硫化工、玄武岩纤维、微玻纤新材料、电子信息、轻纺服饰、竹编手工艺产品等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耕垂直市场,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积极培育本土贸易型跨境电商企业。

强化功能平台支撑。借助达州高校创新创业俱乐部、众创空间等平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跨境电商创新创业。组织跨境电商行业交流,加强跨境电商服务企业与生产型企业资源对接,充分链接市场与产品,激发跨境电商主体活力。

2.产业带出海工程。

能源化工产业带出海。鼓励磷酸二铵等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完善国际营销和服务体系,以境外设点、项目合作等方式拓展海外市场。鼓励锂钾产业抢抓达州建设万达开天然气锂钾综合利用集聚区的契机,大力引进外向型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新材料产业带出海。依托四川宣汉普光经开区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新材料),发挥全国最大的超细玻璃纤维棉生产基地的产业集群优势,将跨境电商融入产业创新体系,促进产品向多元化、高端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农产品加工产业带出海。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独立站,打通跨境出口渠道。支持“醪糟”“白茶”“灯影牛肉”“橄榄油”“黄花”等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健全外向型产业链,针对国际市场需求创新开发产品,助力达州美味“飘香”海外。

电子信息产业带出海。依托达州高新区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电子信息)、川渝合作(达州·大竹)示范园区、开江光电产业园等平台,打造产销一体的跨境电商进出口示范基地,鼓励充电器、充电桩、便携式储能电源等产品形成自主品牌。

智能制造产业带出海。发挥达州汽摩配件以及橡胶油管、绝缘材料、智能家具及体育用品等产品的竞争优势,支持建立垂直型平台和独立站,打造跨境电商自主品牌,增强产品国际影响力,提高品牌出海利润率和抗风险能力。

纺织服饰产业带出海。依托渠县经开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纺织服装)、开江外向型纺织服装产业基地,打造集服装设计、加工、交易、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于一体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引导服装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支持延长苎麻产业链,持续开发下游产品,丰富产品结构,开拓海外市场。

3.新模式培育工程。

培育跨境直播电商。加大化妆品、宠物用品、母婴用品、酒水等产品进口力度,支持“保税仓直播”“社交电商”等模式发展。借助知名跨境直播、短视频平台,鼓励各类主体跨境直播、发布视频,实现不同语种的主播向世界展示销售达州好物。

开设跨境线上到线下(O2O)体验店。积极开展“保税+实体新零售”业务创新,重点在通川区、达川区等地的主要商圈开设跨境电商O2O体验店,提供跨境商品线下展示体验、线上下单快速配送服务,提升城市消费品位,增强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活力。

培育跨境工厂对消费者(M2C)新模式。以“数字技术+跨境电商”为依托,大力推进M2C模式发展,促进制造企业主动适应订单碎片化特点,为境外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小众化产品,助力制造企业实现柔性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七)做实三大支撑。

1.强化人才培育。

促进高端人才加快集聚。通过“达人计划”“达人英才计划”,大力引进兼具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电子商务、跨境营销特长的高端复合型人才。持续完善跨境电商人才“引、育、留、用”机制,加快集聚国际高端人才,打造跨境电商人才服务生态圈。

设置跨境电商专业课程。支持达州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设跨境电商相关专业和课程。鼓励教学主体与具有成熟跨境电商产业运营经验的主体合作,共同为达州跨境电商行业培育技能型、实用型、服务型人才,鼓励跨境电商相关专业学生到本地企业实习就业。

实施跨境电商培训计划。开展跨境电商知识及技能培训,提高政府管理服务人员业务水平;支持常态化开展企业跨境电商培训活动,在电子商务培训班设置跨境电商专题课程,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跨境电商业务能力。鼓励院校、行业协会、企业举办各类交流活动,凝聚更多思想共识,提高人才素养和创新能力。

2.创新金融服务。

深化跨境电商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中小跨境电商企业集中办理跨境外汇支付和结售汇业务,在综合考虑业务需求、风险控制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货物贸易单笔金额上限。拓展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范围,涵盖进出口以及各类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形态。

开展个人贸易外汇管理创新。从事跨境电商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外汇结算。境内个人办理跨境电商项下结售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发展跨境电商金融创新业务。在达州公服平台嵌入供应链金融服务功能模块,为跨境电商提供结算、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鼓励开展订单融资、仓单质押、保险理财等一站式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服务。与海关、税务部门进行数据链接,开展跨境贷、税务贷等贷款业务。

3.优化物流体系。

构建跨境电商国际物流通道。加快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建进程,争取铁路运输类海关监管场所建设。推进达州与成都青白江、重庆团结村铁路枢纽和新田港、果园港、舟山港、防城港等港口合作,共享班列舱位、线路、平台等资源,构建铁水联运新格局。做优做强四川东出铁水联运班列,加快开行四川北上公铁联运班列,常态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达州班列、中老班列和中欧班列,构建以东出、北上为重点,南下、西进为补充的“四向”国际通道。

探索共建共享海外仓模式。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达州商品主要出口市场设立海外仓,引导企业通过自建或租赁方式建设海外仓,发挥进出口双向通道优势。探索与成都、重庆、舟山等城市建立海外仓共建共享机制。依托达州已有海外仓,建设达州商品海外展示展销中心。

(八)推广四大模式。

1.推广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模式(海关监管代码9710)。

引导跨境电商企业采取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模式报关,规范发展清单模式,便捷申报渠道,减少企业的出口环节和手续,降低通关成本,做大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业务规模。

2.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海关监管代码9810)。

做大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规模,探索更加便利的出口退税监管服务,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完善查验体系,简化跨境电商货物转关流程。

3.推广保税跨境贸易电商模式(海关监管代码1210)。

加快推动达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建工作,支持与成都、南充等周边城市合作,开展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补齐跨境电商进口短板。

4.推广跨境贸易电商模式(海关监管代码9610)。

提高跨境电商邮件和商业快递通关服务能力,探索“9610+海铁联运”“9610+国际邮路”出口等模式,做大做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

(九)完善六大体系。

1.完善信息共享体系。

建设备案企业信息共享库和商品溯源数据库,实现“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企业、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的信息互通互认,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2.完善税务服务体系。

落实国家关于跨境电商综试区相关进出口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货物,可按规定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依托公服平台,优化退(免)税办理流程,及时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无票免税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降低出口企业成本。

3.完善智慧物流体系。

依托公服平台,运用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逐步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物流各环节可验可测可控。鼓励有条件的物流企业,拓展国际物流服务,形成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4.完善信用监管体系。

综合多方信用基础数据,探索建立跨境电商信用数据库和信用评价系统、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负面清单系统等“一库三系统”,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体系。

5.完善统计监测体系。

建立以申报清单、平台数据为依据,以市场主体全样本调查为基础,以跨境电商平台交易情况、部门数据和抽样调查为补充的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发布相关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6.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基于大数据分析,对跨境电商关键环节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测、识别和评估,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违法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食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

三、保障措施

(十)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推动中国(达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的工作机制,设立跨境电商工作专班,专班日常工作由达州市商务局承担,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根据综试区发展建设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参与专班业务工作。

(十一)政策支持。达州市人民政府出台支持达州综试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和配套措施,在公服平台和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功能园区运营、海外仓建设、物流体系建设、市场主体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争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鼓励各县(市、区)出台扶持政策,对跨境电商园区和项目建设、业务运营给予支持。

(十二)资金保障。达州市级层面要统筹上级专项资金和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达州综试区前期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以及后续园区发展、主体培育、项目孵化等工作。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综试区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及跨境电商企业融资孵化。

(十三)评估总结。跨境电商工作专班强化对跨境电商工作的考核激励,及时跟踪分析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总结经验,开展综合评估,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及时宣传综试区建设的亮点和成效,营造跨境电商发展浓厚氛围,提升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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