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化妆品监管成效新闻通气会
2021年11月30日,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2021年贵州省化妆品监管成效,并邀请媒体记者届时到现场参加宣传报道。
发布单位 |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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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生效日期 | 2021-11-30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其他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时30分
二、会议地点
贵阳林城大酒店410会议室
三、主持人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毕亮
四、出席
省药品监管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正处长级药品稽查专员向照斌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周亚娴
五、参会人员
(一)新华社贵州分社、中国医药报、贵州日报、多彩贵州网、贵州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单位记者;
(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
会议简介:2021年11月30日,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2021年贵州省化妆品监管成效,并邀请媒体记者届时到现场参加宣传报道。
主持人: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早上好。2021年1月1日,新修订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自1989年以来,我国化妆品监管行政法规的首次全面修改。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全面开启了化妆品监管新篇章,对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的健康发展进行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化妆品迎来科学监管新时代。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和满足社会公众对化妆品监管工作信息的需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持续发力抓好化妆品监管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共治和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1年贵州省化妆品监管成效新闻通气会。出席今天会议的有省药品监管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正处长级药品稽查专员向照斌,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周亚娴以及省药品监管局和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同志,还有新闻界的各位朋友。感谢新闻界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帮助与支持,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来宾表示感谢和欢迎!
今天的会议共有三项议程。首先,请向照斌同志介绍2021年省药品监管局化妆品监管工作总体情况。
向照斌:各位来宾、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莅临我局2021年贵州省化妆品监管成效新闻通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化妆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我省化妆品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这一中心,重点整治化妆品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得到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如下:
一、全面部署
年初,我局召开了化妆品监管工作视频会,对全年化妆品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监管重点。制定了《贵州省2021年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贵州省化妆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贵州省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提出了各项专项检查工作具体监管措施。
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网上审核通过备案登记企业22家,备案登记企业变更审核11家;省局确认国产普通化妆品申请345个品种(通过207个,不符合申报条件返回企业138个),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变更确认58个、注销34个;组织完成备案后检查342个品种(通过253个品种,责令企业整改89个品种)。
(二)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我省目前共有化妆品生产企业23家,根据检查方案,已完成对23家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建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原料采购、生产、检验、储存和产品销售等制度,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
(三)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我局制定了《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已对美白祛斑类、染发类、烫发类等12个类别650批次的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检,检验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99.2%。同时我局还印发了《2021年贵州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组织对儿童洗浴类产品、洗发类、沐浴类等4个类别75批次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合格率97.3%。
(四)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我局已于11月在全省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网络销售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清理整治重点是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现各单位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立即整改。
下面重点介绍一下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今年从3月至9月组织开展我省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共分为部署动员、实施检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按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的具体任务和职责分工,结合各地实际,摸清检查对象底数。对摸排出的检查对象和品种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发挥了专项检查的震慑作用。
一、摸清底数,精准排查。对我省辖区内儿童化妆品生产及备案情况进行摸底,有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1家。今年4月,我局已对1家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贵州苗老藤生物养生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目前只生产两款儿童牙膏,没有其他儿童化妆品。我省现有备案儿童化妆品12个,均为委托生产,实际生产企业分别为广州蜜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娇子日化有限公司、浙江东阳优资婴童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盛欣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有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均在备案后3个月内完成检查。
二、明确重点,严格监管。根据工作安排,各地制定了详细的儿童化妆品监管工作方案。一是重点围绕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情况、所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情况、标签标识内容是否与备案或已批准的内容一致。二是对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对平台内经营者是否进行实名登记并实施有效管理、平台内是否经营违法儿童化妆品等。三是结合检查工作,对经营者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宣贯培训,督促有关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知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大儿童化妆品科普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理性认识化妆品功效并安全用妆。这次专项检查,全省累计检查母婴用品专卖店4142家次,检查商场1576家次,检查其他化妆品经营者3873家次。各地立案查处儿童化妆品案件12件。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在今年的化妆品宣传周期间,我局与贵州广播电视台合作,以“童叟无‘7’日课”为主题,采用短视频加图文的方式,宣传和科普儿童化妆品安全知识。在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期间,我局还以“守护儿童用妆安全”为主题,制作发布科普宣传海报及主题宣传海报7张,推出原创儿童化妆品科普图解6期,相关信息点击量累计达63.7万次。让年轻妈妈懂得如何选择使用儿童化妆品,同时也增强了经营单位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我局聚焦群众关切,扎实推进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重点针对儿童化妆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众安全用妆。在《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表扬2021年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有关单位的通报》(药监综妆〔2021〕92号)中,我省收到国家药品监管局的通报表扬。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化妆品监管,全面提升化妆品监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群众安全用妆作出新的贡献。
主持人:接下来请周亚娴同志介绍2021年贵阳市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周亚娴:各位来宾、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莅临全省化妆品监管工作新闻通气会。我受省局委托,代表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位来宾介绍2021年贵阳市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在贵州省药监局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化妆品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全市人民用妆安全这一中心,从加强现场监督检查、质量抽验、行政处罚、宣传教育,四个维度开展了化妆品监管工作,化妆品流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具体如下:
一、全面部署
按照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的总体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贵阳、贵安新区“两品一械”日常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等工作的通知》、《贵阳市2021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安排,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将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督抽检和行政处罚力度,逐步规范我市化妆品经营市场。
二、加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化妆品质量监管力度。
一是通过半年专项检查,儿童化妆品市场进一步规范。对本市10家化妆品生产企业、7个委托生产的儿童化妆品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抽查783家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超市等、发现问题39个,责令整改18家,立案查处2家,罚款3万元。二是自行组织网络监管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干细胞、药妆、医学护肤品、医美面膜、防晒、染发、美白、祛斑、”为关键字开展网络专项检查,充分利用技术优势筛查注册地在贵阳的相关网站882个,其中医疗美容网站42个,医院网站82个,失效网站105个,宣传信息网站28个,其他类别网站614个,11个高危化妆品经营网站纳入重点监管,采取线上固定证据,线下实地检查的方式,取缔一家儿童化妆品销售网站。三是医疗美容、美容美发机构专项检查取得显著成效。排查医疗美容机构252家;美容美发机构387家,检查发现问题企业32家,立案查处5起,罚没金额29万元,起到较强的震慑作用,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四是把好源头质量关、普通化妆品备案质量显著提升。在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上累计审查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425条,退回283条,审核通过142个,审查通过率为33%;强化备案后检查,共检查备案后化妆品217个,责令整改62个,检查覆盖率100%。五是完成国家局19次通告的208批次问题化妆品专项核查。累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含美容美发机构)3182家次,责令整改75家,发现问题产品3盒,已责令整改。六是加强督察工作力度,探索建立违法线索移送机制。以加强督导为抓手,建立违法线索移送机制,形成市县两级监管合力,违法查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对10个区县市开展督导,移送违法线索8条。 ?
2021年全市累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7,833家次(其中美容美发企业3,468家次,涉及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3个),责令整改247家,整改到位245家,发现问题500条,整改到位496条,发现问题化妆品348瓶(盒/支/瓶),立案查处36起,结案25起,罚没金额60万元。完成166批次化妆品抽检任务,收到149批次《检验报告》(其中2份不合格,已全部按要求处置)合格率为98.66%。
三、不断扩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覆盖面,协助省局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检测哨点医院建设项目。全年完成220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基层单位用户注册,上报有效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398份,达到每百万人口66.5份。协助贵州药品评价中心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建设项目工作,完成了全省25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皮肤科及大型美容医院的调研,推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建设工作。
四、宣传教育活动有声有色。一是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被推荐到国家药监局参与“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评选。宣传周期间开展了科普宣传“进企业、进医院、进乡镇”三进活动,累计张贴宣传海报3万余张,在大型商超的477块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海报29万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5万余份;开展上门宣传指导3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聚焦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推出《小心“毒”面霜! 专家教您选择“儿童护肤品”》等专题片;在哨点医院开展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专项义诊;“六一”儿童节在大型商场开展专题宣传,引起社会各界对化妆品使用安全的广泛关注,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累计报道126篇。二是多形式、多层次,线上线下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培训,在西南商贸城、正新街批发市场、浣沙桥、三桥综合批发市场等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化妆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向经营单位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累计培训监管人员、生产经营从业人员1,000余人次。三是以《致贵阳贵安化妆品经营者一封信》的形式,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涉及经营者的各项义务浓缩为“四规范”、“四严禁”,发放资料2万份,学习宣传有广度。
下一步,我局将以“强省会”目标任务为导向,结合贵阳市实际,深入调研,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专项检查方案,针对性进行监管,一是持续开展儿童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二是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能力,确保备案质量不断提高;三是加强儿童化妆品的抽检力度,保护儿童用妆安全;四是加大处罚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五是强化宣传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及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进一步净化贵阳市化妆品流通市场。
以上是我市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情况,最后,再次感谢各位的到来!
谢谢大家!
主持人:现在开始媒体提问环节,因时间关系,今天接受两位记者朋友提问,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开始提问。
贵州广播电视台:开展化妆品监管工作的目标和意义?下一步的监管工作怎么开展,重点是什么?
向照斌:化妆品是满足人民对美的需求的日用消费品,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安全高质量的化妆品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化妆品需求不断增长,产业发展不断壮大,对监管工作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局将着力补齐监管短板,整体提升化妆品安全治理能力,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全力推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下一步将持续突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全面落实注册人备案人制度,严格审核注册人、备案人的资质,把好行业准入第一关,加强对注册人、备案人的政策指导和监督, 督促其建立并执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履行不良反应监测、产品召回等义务,整体提升化妆品行业质量管理水平。
突出对重点产品的监管,针对美白祛斑、染发烫发、儿童化妆品等重点产品从产品注册备案、生产和经营全过程加强监管。对高风险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检,对母婴用品店、商场等经营场所重点检查。
突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化妆品网络销售已经成为消费者购买化妆品的重要途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行为屡禁不止,要继续聚焦网络经营环节,持续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净化网络市场。
多彩贵州网:目前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如何?下一步,是否考虑从专业医务人员扩展到每个普通市民都可以参与监测。
省药品评价中心祝劲涛:2014年,我省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由省药品评价中心承担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监测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为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开展,同年8月,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原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哨点医院重点监测工作的通知》(黔食药监发〔2014〕472号),指定13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5家省级:贵医、省医、中医一附院、遵义医学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8家市级贵阳市一医、遵义市一医、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医院)作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2017年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线后,上报工作更为便捷。依托哨点医院的辐射作用,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实现稳步增长。2020年,全省共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911份,百万人口报告数达76份,已大幅超过百万人口50份/年的要求。2021年截至目前,我省共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760份,百万人口报告数达72份,已提前完成百万人口50份/年的任务量。
在化妆品报告数稳步增长的同时,也存在相应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导性文件尚不健全,医疗机构上报意识不强,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的鉴别、诊断和关联性评价技术欠缺等问题,制约了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一步开展。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条例第五十二条明确:国家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开展,2021年,我省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省级监测哨点医院建设”项目。按照《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测哨点医院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安排,在对21家三级医疗机构皮肤科及大型美容专科医院进行走现场访调研的基础上,并广泛征求业内专家的意见后,起草了《贵州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省级监测哨点管理制度》,现已进入审定阶段。待正式印发后,我省将按照《管理制度》的新要求,重新认定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进一步巩固医疗机构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和在化妆品不良反应的鉴别、诊断和关联性评价的技术支撑作用。通过监测哨点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以点带面整体提高我省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水平。
消费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报告也是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来源之一。若发生疑似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皮肤症状,我们建议消费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化妆品,携带使用过的化妆品及外包装,及时到医院皮肤科就诊,并配合医生通过“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系统”填报化妆品不良反应。也可以通过联系所在地市县级监测机构代为提交报告。我们各级监测机构也将依托“5.25护肤日”、通过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公众开展科学用妆相关知识的宣传,提升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通气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的到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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