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业农村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指引
贵阳市农业农村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指引。
| 发布单位 |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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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暂无 |
| 发布日期 | 2026-09-01 | 生效日期 | 2026-09-01 |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指南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农机
一、管理资料检查
1.机具与人员牌证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按规定登记挂牌,行驶证、操作人员驾驶证齐全有效并按期审验。严禁无证操作、证件过期、人证机证不符、转借涂改牌证。重点核查新机落户、老旧机具注销、异地作业机具牌证核验。
2.安全台账建设:建立农机具、操作人员、安全检验、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完整留存机具检验、隐患排查、培训记录,资料完整可追溯,杜绝只登记不整改。
3.安全宣传培训:常态化开展农机安全法规、规范操作、应急避险培训,留存培训签到、影像记录;抓好农忙、跨区作业机手岗前安全教育,提升机手安全作业意识。
4.制度与责任落实: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二、作业现场安全检查
1.农机设备工况:排查机具漏油漏电、部件松动损坏;制动、转向、灯光信号系统完好有效;传动部位防护罩、防护栏齐全完好。存在故障立即停机停用检修,严禁“带病作业”。配套农具挂接牢固,刀具、皮带链条无破损。
2.规范作业行为:严禁拖拉机、收割机违规载人、超速、超载超限;严禁酒后、疲劳、未成年人操作农机;机具检修必须熄火切断动力;田间、坡道作业落实防倾覆措施。
3.安全标志及场地管理:作业点、机库、机具停放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机库停放场地平整,燃油油料单独存放,做好防火通风,禁止在密闭空间长时间启动机具。
4.重大隐患判定(发现立即停工整改):(1)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违反规定载人10人以上,超载超限100%以上;(2)联合收割机作业时,10名以上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3)责任单位或个人未落实农机安全职责,在用农机存在制动、转向系统失效、主要安全防护部件缺失等风险隐患仍继续作业;(4)情况复杂难以直接判定重大隐患的,农机管理部门可商请相关部门或组织专家,依据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综合论证判定。
三、通用管理及处置要求
一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风险警示标识规范上墙,危险点位警示标志设置到位。
二是隐患实行闭环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复查销号。
三是处置处罚规定。对无证操作、牌证失效、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劝导、责令整改;涉嫌违法的移交执法机构处置;发生农机事故险情,第一时间救助伤员、保护现场,按规定上报属地农业农村部门。
沼气
一、沼气安全“红线”与“四严禁”
(一)农村沼气“四严禁”
根据贵州省及贵阳市相关要求,所有沼气业主及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严禁揭盖私自检查;严禁私自维修改造;严禁私自下井清池;严禁池边使用明火。
(二)有限空间作业“三原则”
涉及下池、清池、检修等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遵循:
先通风。打开进出口充分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再检测。使用气体检测仪检测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浓度;
后作业。确认安全后,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佩戴防护设备作业,严禁单人操作。
二、正常使用沼气设施安全操作规范
(一)日常管护
1.盖板完好:确保沼气池进出料口盖板完好牢固,防止人畜坠落。
2.严禁火源:沼气池周边严禁烟火、燃放烟花爆竹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泄漏检查:定期用肥皂水涂抹管道接口检查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查漏。
4.用气操作:坚持“先通风、后点火”,用气时人不离场,用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二)进出料与沼肥施用
1.进出料原则:遵循“先出后进、等量进出”,维持料液液面稳定。
2.安全间距:进出料期间严禁使用沼气,防止负压回火引发爆炸。
3.沼肥施用:沼肥出池后需存放5-7天再使用;大棚内施用需注意通风换气;严禁与强酸、强碱混合,防止产生有毒气体。
三、闲置废弃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指南
(一)排查与判定
针对贵阳贵安现存大量长期闲置、废弃的沼气设施,存在垮塌、淹溺、有毒有害气体外泄及燃爆风险,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二)处置流程(“先通风、后检测、再拆填”)
对于已确认报废且纳入财政补助(不超过1500元/口)的沼气池,应按以下标准作业。
1.报备与隔离:处置前向镇、村报备,现场设置警示隔离区。
2.通风排空:揭开池盖进行充分自然通风(建议预留2-3天),并抽渣排空。
3.安全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使用仪器检测残留可燃及有毒气体。
4.规范破拆回填:按“切断封堵→设施破拆→渣土回填→耕层恢复”的顺序进行,彻底消除风险。
四、安全应急处置与救援
(一)燃气泄漏或火情
闻到臭鸡蛋味(加臭剂味)时,立即关闭气源、开窗通风,严禁开关电器或动用明火。拨打119、120求助,并报告村委会。
(二)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严禁盲目施救)
一旦发生人员晕倒,必须遵守:
1.立即呼救:拨打119、120。
2.强制通风:持续向池内鼓入新鲜空气。
3.专业施救:救援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系安全绳,在专人看护下施救。
4.现场急救:将伤员移至通风平地,若呼吸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人工呼吸)。
五、工作责任与机制
(一)“三定”,即定人明责、定期宣传、定期检查。
1.定人明责:落实网格化管理,逐场逐户明确包保人和包保责任。
2.定期宣传:宣传工作要做到常态化,每月1日、11日、21日都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沼气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做到反复提醒,反复强调。
3.定期检查:市县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开展巡查暗访,每季度最少一次;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隐患自查。
(二)“三制”,即报告备案制、现场到位制、专业服务制。
1.报告备案制:进行沼气清掏、维修等有限空间作业时,要提前向乡镇或农业农村部门报备。
2.现场到位制:开始作业前,包保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到场,按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指导开展作业。
3.专业服务制:每个县组建沼气等有限空间作业的专业服务队伍或专门的清理服务公司,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服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制定服务目录和价格,提供信息和负责搭建平台,指导定期开展演练和培训。
畜牧渔业
一、畜禽养殖场
(一)严格落实“三定三制”
“三定”,即定人明责、定期宣传、定期检查。
1.定人明责:落实畜牧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逐场逐户明确包保人和包保责任,确保不漏一场一户;养殖场要明确专人负责化粪池安全管理工作。2.定期宣传:宣传工作要做到常态化,每月1日、11日、21日都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畜牧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做到反复提醒,反复强调。3.定期检查:市县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开展巡查暗访,每季度最少一次;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安全生产“十严禁”是否张贴上墙。化粪池区域警示标识是否齐全醒目。安全生产物资是否齐备(防毒面具、安全绳、灭火器等)“三制”,即报告备案制、现场到位制、专业服务制。1.报告备案制:养殖场户进行化粪池清掏、维修等有限空间作业时,要提前向乡镇或农业农村部门报备。2.现场到位制:开始作业前,养殖场负责人,包保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到场,按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指导开展作业。3.专业服务制:每个县组建化粪池等有限空间作业的专业服务队伍或专门的清理服务公司,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服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制定服务目录和价格,提供信息和负责搭建平台,指导定期开展演练和培训。
(二)主体责任方面
1.是否明确安全负责人。
2.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规模场),安全员是否在岗在位。
3.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是否掌握岗位职责和基本安全知识,是否开展年度员工安全培训。
4.是否开展安全日常巡查并如实记录。
5.巡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建立整改台账,是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是否完成整改闭环。
(三)重点内容方面
1.有限空间:化粪池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围栏、盖板;作业是否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
2.用电安全:圈舍、饲料间、库房线路是否老化、私拉乱接;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设备安全:饲喂、清粪、通风控温等养殖设备运行是否正常;传动部位防护装置是否齐全。
二、饲料生产企业
(一)制度方面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2.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张贴上墙。
3.重点风险区域警示标识是否齐全醒目。
4.是否制定消防等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二)主体责任方面
1.是否明确安全负责人,并以文件形式任命。
2.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是否在岗在位。
3.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是否掌握岗位职责和基本安全知识,是否开展年度员工安全培训。
4.是否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是否按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并如实记录。
5.巡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建立整改台账,是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是否完成整改闭环。
(三)重点内容方面
1.粉尘防爆:粉碎车间、原料筒仓等涉爆区域除尘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积尘是否定期规范清理;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涉爆区域动火作业是否严格审批、专人监护。
2.有限空间:原料筒仓、蓄水池等有限空间点位是否设置警示标识与物理防护设施;作业是否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
3.用电安全:生产车间、原料库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私拉乱接;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粉尘涉爆区域电器是否符合防爆标准。
4.生产设备:粉碎、混合、制粒、输送等生产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传动、旋转部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设备日常巡检、定期检修维保是否落实到位。
5.危化品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是否专库专柜存放、分类管控,是否有使用记录。
6.消防安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是否配齐完好;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易燃物料存放区域火源管控是否到位。
三、渔业养殖企业
(一)制度方面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
2.水域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全醒目。
(二)主体责任方面
1.安全负责人是否掌握岗位职责和基本安全知识
2.是否开展年度员工安全培训。
(三)重点内容方面
1.场区是否有围栏、围网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救生器材是否配齐且随手可取。
3.增氧机、投饵机、抽水泵、曝气设备等养殖机电运行是否正常;电气接头是否做好防水绝缘。
4.塘坝工程安全:养殖塘埂、堤坝、护坡是否牢固,无坍塌、溃漏风险;进排水渠、泄洪闸是否通畅无堵塞。
四、经营性垂钓场
1.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2.是否配备救生圈、救生衣、救生杆等救生设备。
兽医行业
一、屠宰企业
1.资质制度: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上墙;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人员培训:是否开展年度全员安全培训;培训记录是否完整;员工是否掌握岗位风险及应急处置流程。
3.生产设备安全:电击致昏设备、剥皮机等屠宰设备的整体运行状态。屠宰设备传动部位运行情况;刀具是否落实全流程管理;设备检修是否落实到位。
4.特种设备及冷库:锅炉、压力容器、叉车等特种设备是否登记、按期检测;司炉、叉车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冷库温控、通风、用电是否规范。
5.用电安全:车间线路有无老化、私拉乱接;配电箱防护、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临时用电是否履行审批。
6.危化品管理:消毒、清洗药剂是否专库存放;是否分类存放、双人双锁;废弃危化品是否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7.消防安全:灭火器、消火栓是否配齐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动火作业是否执行审批、专人监护。
8.应急管理:应急预案是否贴合企业风险实际;是否开展年度应急演练;急救、防护等应急物资是否储备齐全完好。
二、兽药生产企业
1.资质体系:兽药生产许可证、GMP证书是否齐全有效;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上墙;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车间设备:车间分区是否清晰,人流物流是否分离;防爆、通风除尘设施是否正常;生产设备防护、联锁装置是否完好;计量仪表是否定期校验。
3.危化品仓储:有机溶剂、有毒酸碱原料是否专库防爆通风存放;禁忌物料是否分开隔离;落实双人双锁,出入库登记是否完整。
4.原料成品管理:原料验收入库记录是否齐全;成品、半成品、不合格品是否分区隔离存放;库房温湿度是否监测记录。
5.废弃物处置:实验废液废渣、生产废弃物、不合格兽药是否分类收集;是否合规处置,处置台账完整可追溯。
6.用电消防:电气线路是否规范无裸线外露;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无堵塞,动火作业执行审批监护。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开展年度应急演练;应急防护堵漏物资储备完好。
三、兽药经营企业
1.资质台账:兽药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并公示;质量管理人员、执业兽医是否配齐;兽药购销台账是否完整,留存不少于2年。
2.经营仓储环境:经营区、仓储区是否和生活区隔离;通风防潮防虫防鼠设施是否完好。
3.兽药存放管理:处方药、非处方药、过期不合格兽药是否分区存放;处方药是否专柜上锁;冷链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温控记录。
4.合规经营:库房门店无国家禁用、过期、假劣兽药;处方药销售是否留存处方,处方保存不少于2年;兽药追溯是否扫码入库、上传数据。
5.消防安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齐有效;库房、门店通道保持畅通无杂物堆放。
农药
一、农药生产企业
(一)资质证照检查
一是农药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
二是农药登记证是否齐全有效;
三是生产产品是否与农药登记证一致;
四是否存在生产许可证之外的农药生产行为;
五是生产地点与许可是否相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管理制度
一是否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三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包含以下内容:
四是原材料采购及控制制度;
五是工艺设备管理制度;
六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是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八是可追溯管理制度;
九是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十是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三)人员资质与培训
一是有关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依法经考核合格;
三是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安全生产现场检查
一是生产车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原料仓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消防系统是否完好;
四是安全检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五是防护物资配备是否齐全;
六是用电安全是否符合规范;
七是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二、农药经营单位
(一)资质证照检查
一是农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
二是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行为。
(二)经营行为检查
一是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行为;
二是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农药行为;
三是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农药行为;
四是是否超范围经营;
五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是否实行专柜销售、实名制购买;
六是限制使用农药是否配备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
(三)经营台账与记录
一是农药进销存账电子台账记录是否规范;二是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是否规范。
(四)存放安全管理
一是农药存放是否合规;
二是经营场所或仓储场所与生活区是否有效隔离;
三是库房通风防潮设施是否完善;
四是防火防渗漏设施是否配备;
五是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六是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区域“三防”要求是否落实。
(五)消防安全
一是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备;
二是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农药使用环节
(一)使用行为检查
一是否按照农药标签的规定使用农药;
二是否存在使用禁用农药行为;
三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农药行为;
四是否存在不合理混配行为;
五是否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
(二)使用安全防护
一是农药使用过程安全防护级警示牌是否到位;
二是施药人员是否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肥料
一、企业资质与肥料登记情况
(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包含肥料生产;
(二)肥料登记证:产品取得正式登记/临时登记/备案,在有效期内;
(三)登记一致性:实际生产产品与登记证产品名称、类别、配方一致;
(四)证件使用:无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肥料登记证行为;
(五)产品范围:未生产未登记、已撤销、已注销肥料产品。
二、生产过程与质量控制检查
(一)生产工艺:具备固定生产场所、设备,按登记工艺组织生产;
(二)原料管理: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齐全;
(三)原料质量:原料符合标准,无使用禁用原料、违禁添加物;
(四)生产记录:生产台账完整,包含批次、配方、产量、日期;
(五)批次管理:产品实行批次管理,可追溯。
三、产品包装与标签标识检查
(一)标签齐全性:标注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地址、登记证号、执行标准号;
(二)养分标注:总养分、单一养分含量标注真实,与登记一致;
(三)适用范围:适用作物、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警示语齐全;
(四)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有效期清晰标注;
(五)宣传合规:无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功效断言、违规宣称。
四、检验能力与出厂检验检查
(一)检验场所: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检验室;
(二)检验设备:检验设备齐全、在校验有效期内;
(三)检验人员:有专职或兼职检验人员;
(四)出厂检验:每批次产品均开展出厂检验,记录完整;
(五)产品留样:按规定留样,留样台账规范。
五、销售台账与追溯管理检查
(一)销售台账:销售记录完整:购货单位、数量、日期、批号;
(二)流向可追溯:产品销售去向清晰,可全程追溯;
(三)不合格品处置: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置记录齐全;
(四)仓储管理:原料、成品分区存放,仓储条件符合要求。
六、安全生产与环保合规检查
(一)安全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健全;
(二)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齐全有效,通道畅通;
(三)危化品管理:危险原料储存、使用规范;
(四)环保要求:废水、废气、废渣处理合规,无违规排放。
易地搬迁安置区
一、消防安全
(一)公共楼栋区域
1.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齐全,禁止私家车、杂物占用堵塞;
2.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全程通畅,无堆放柴火、家具、废品杂物;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关闭、无损坏缺失;
3.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完好,灭火器压力正常、未过期;
4.电动车管理:禁止飞线充电、楼道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充电桩正常可用、漏电保护齐全。
(二)住户居家用火用电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老旧线路及时更换;
2.燃气灶具、软管无老化破损,厨房开窗通风,离家关闭气源电源;禁止室内存放汽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
(三)配套经营性场所
1.帮扶车间、小卖部、托管点、食堂落实防火分隔,独立安全出口;
2.生产车间通风、防尘、防火设施齐全,车间物料有序堆放;
3.落实员工安全教育,电线、机械设备定期检修;易燃原料单独存放。
二、房屋建筑结构安全
1.排查墙体是否开裂、外墙脱落、屋面漏水、地基沉降、阳台护栏松动;
2.边坡、后山排查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点位设置警示牌、监测台账。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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