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3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本期市本级及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水产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等21类食品共282批次样品。其中,市本级111批次,省转市级17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278批次,不合格4批次。
本期市本级及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水产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等21类食品共282批次样品。其中,市本级111批次,省转市级17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278批次,不合格4批次。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市本级及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水产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等21类食品共282批次样品。其中,市本级111批次,省转市级17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278批次,不合格4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粮食加工品44批次、调味品1批次、肉制品47批次、饮料3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9批次、速冻食品11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乳制品3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酒类9批次、糕点1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3批次、餐饮食品39批次、蛋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29批次、饮用水2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4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重金属、兽药残留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重金属问题
乳源瑶族自治县川佑美食店外购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问题
乐昌市蛙小贰餐厅外购的牛蛙、始兴县满湘楼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外购的牛蛙、始兴县味小侠砂锅串串香店外购的田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镉(以Cd计):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本次抽检的韭菜中镉(以Cd 计)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种植环境,特别是土壤、灌溉用水存在镉污染导致。
2.恩诺沙星: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牛蛙、田鸡中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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