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4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8期)
时间: 2023-08-15
来源: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水果制品共6大类食品共31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药残留、餐饮食品和水果制品中食品添加剂不合格。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水果制品共6大类食品共31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药残留、餐饮食品和水果制品中食品添加剂不合格。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水果制品共6大类食品共31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药残留、餐饮食品和水果制品中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海口秀英菜香客来酒店销售的凉拌海蜇(加工日期:2023-04-13),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二)海口龙华骑楼春生特产店销售的标称海口佳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番木瓜(规格:218克/袋,生产日期:2023-03-01),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三亚立才农贸市场颜振菓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二)陵水椰林十一社陈家富蔬菜店销售的荷兰豆,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三)昌江黎族自治县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小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三亚吉阳四姐农投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检验项目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洋浦海润发购物中心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临高县调楼谭小燕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海口秀英何慧敏蔬菜摊位销售的荷兰豆,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昌江黎族自治县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三亚第二市场董玉金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三亚田独陈海珠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毒死蜱、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琼海万泉林诗爱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琼海嘉积马新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