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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0期)

时间: 2024-03-28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豆制品,罐头24大类食品1201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饮料、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31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豆制品,罐头24大类食品1201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饮料、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3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生物毒素。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尉氏县晨雨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杞县可口食品厂生产的白醋,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扶沟县马永强胡辣汤店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尉氏县和润万家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登封市嵩极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豆腐串(非发酵豆制品),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登封市嵩极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陕西润丰特产馆(经营者为兴平市秦杨酱菜厂)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兴平市秦杨酱菜厂生产的糖醋蒜(酱腌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扶沟县谷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间市鑫丰源酱菜加工厂生产的白玉糖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扶沟县一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间市鑫丰源酱菜加工厂生产的白玉糖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扶沟县大新新天地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间市鑫丰源酱菜加工厂生产的白玉糖蒜,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扶沟县大名城新天地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间市鑫丰源酱菜加工厂生产的白玉糖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定成(郑州)商贸有限公司濮阳第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厦门环屿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晋江市珍味来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味小黄鱼(罐头),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晋江市珍味来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扶沟县轩阁坊香油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平乡县茂源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火锅白玉蒜(盐水渍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临颖县万豫发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北京牛栏贡酒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北京窖坊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黄金酒 浓香风味,其中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河北京窖坊酿酒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濮阳县大丰便利超市销售的酒在酒乡(荷花酒),其中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太康县大许寨心悦副食店销售的泥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开封市示范区全天鲜果蔬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商丘师范学院销售的豇豆,其中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西华县美霞生活超市销售的姜,其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新郑市龙湖镇永盛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湖北水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吸饮力饮品(河南)有限公司生产的淡竹叶风味饮品,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原阳县富山餐饮服务店使用的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民权县宋娟餐饮服务部使用的盘子,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焦作市恒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烩面、羊肉烩面,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济源市克井欧德隆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北叮当兔乳业有限公司委托鹤壁轩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惠尔旺果之蜜桃,其中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原阳县头一锅餐饮馆使用的小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鄢陵县建贞小吃饭店使用的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通许县快乐购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沃尔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通许县森泉桶装水加工厂生产的竹叶水风味饮料,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焦作喜四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汤面叶,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郑州市郑东新区夏家烤冷面店使用的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叶县龚店乡建民奶粉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东柏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糖醇奇亚籽坚果藕粉羹,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山东柏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过程提出异议,经核查,对异议不予认可。
 
  (十二)临颍县东张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长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凤爪(辐照食品),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郑州吉布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鱿鱼(非活),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生物毒素问题
 
  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兴分公司销售的香酥花生,其中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兴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经营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平顶山、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商丘、周口、济源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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