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答记者问|山东公安依法严厉打击制售“特供”“专供”等假酒犯罪活动

时间: 2024-04-24 来源: 山东发布微信号
核心提示:
4月23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公安机关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4月23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公安机关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刚才提到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请介绍一下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方面的重点内容?

  石建: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山东公安机关连续六年开展“昆仑”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打食药环知领域犯罪活动。今年开展的“昆仑2024”专项行动,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方面,省公安厅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精准对接高质量战略方向和产业发展需求,聚焦科技创新、公共安全和营商环境,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关键领域。重点打击以下犯罪活动:
 
  一是严打制售假劣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电线电缆、燃气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烟草制品等犯罪。二是严打侵犯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商业秘密犯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犯罪;侵犯服务商标、跨境制假售假等新型犯罪。三是严打电商平台、直播带货、音像作品、网络文学等领域侵权假冒犯罪。四是严打食品领域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两超一非”犯罪;制售假冒地理标志产品犯罪;制售假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领域犯罪;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以及非法添加“瘦肉精”、肉制品掺杂掺假、制售病死畜禽等肉类产品犯罪。
 
  同时,在“昆仑2024”专项行动基础上,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金盾助企、知产护航”行动,出台公安机关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指引,广泛开展“送法入企”活动,试点建设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站,畅通企业维权绿色通道,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公安机关服务企业亮点品牌。
 
  人民公安报记者:

  近期,公安部针对非法制售“特供酒”“专供酒”部署开展了“净风”专项行动,山东公安机关有哪些举措?
 
  石建:中直管理局、公安部等部门先后发布《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严禁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等标识的物品,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凡宣称党政机关单位“特供酒”“内供酒”等,均系假酒,切勿购买。
 
  为保护消费者和正规酒企的合法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军队良好形象,今年3月,山东省公安厅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净风”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冒用党政机关、军队等名义,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犯罪活动。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紧盯“特供酒”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等环节,重点打击制售“特供酒”包装材料犯罪,彻底摧毁一批非法印刷商标、党政军专用标志的地下“黑窝点”。成功侦破枣庄刘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现场查扣假酒包装材料75万余件。同时,严打酒类产品质量不达标、非法添加着色剂、塑化剂等制售伪劣产品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
 
  二是加强网上巡查。联合相关警种部门,加强对电商、直播、社交平台等网上重点部位的巡查,共梳理摸排可疑线索100余条,对摸排掌握的重点线索,集中破案攻坚,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成功侦破潍坊“4.08”假冒注册商标案等一批网络销售“特供酒”案件。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主动对接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情况互通、打整同步”的常态化专项工作机制,并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对疑难案件开展会商研究,统一执法思想,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合力,有效净化“特供酒”乱象。
 标签: 假酒 特供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