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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2期)

时间: 2025-06-16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调味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速冻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11类食品54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1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调味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速冻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11类食品54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1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宣城市世纪缘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段(调味品), 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黄山市江南徽府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安徽中宝饮品有限公司(安庆)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安庆市太湖县晋熙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黄山徽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徽州酱板鸭,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淮北市相山区家门口百货便利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安庆市太湖县徐桥民间小吃店销售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合肥市肥东县吴四水产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芜湖市湾沚区城东吉玛特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徽之冉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绿豆味),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合肥巢湖市家家福超市秀庭社区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徽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生产的徽府老坛酒,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美团蔬菜到家(望月农贸菜市场店)(经营者为蒙城县王丙化水产品销售店(个体工商户))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健康美味】长豆角 约250g,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宣城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宣城市幸福食品厂生产的黑麻酥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黄山市歙县新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特价土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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