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1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25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蜂产品、酒类、糕点、饮料、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1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25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蜂产品、酒类、糕点、饮料、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1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25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蜂产品、酒类、糕点、饮料、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1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一、南京鲜多多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多多牌鸡精,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南京市高淳区成林蛋品批发部销售的虫草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南京市高淳区刘凤头蔬菜铺销售的生姜,六六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四、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分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五、南京市六合区侯立刚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六、南京市建邺区潘孝元农副产品销售中心销售的豇豆,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七、南京市江宁区刘甜甜蔬菜批发部销售的杭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2021年第11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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