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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威食药监发〔2016〕10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现将《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威食药监发〔2016〕10号
发布日期 2016-03-16 生效日期 2016-03-16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weihaifda.gov.cn/art/2016/3/17/art_14212_586810.html
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级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6日
 
  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设现代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攻坚之年。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贯彻“四个最严”和新《食品安全法》,围绕率先创建成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总目标,用改革精神、法治思维和现代治理的理念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着力在抓落实、抓创新、抓长效上下工夫,夯实基础,破解难题,开创食品药品安全事业的新局面。
 
  一、落实“四有两责”,着力完善责任体系
 
  (一)推动落实属地责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区市落实党政同责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严格落实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深入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加大人员、经费、装备等投入保障力度,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协调科、财务科、政工科;各区市局)
 
  进一步巩固监管体制改革成果,推动各区市和国家级开发区深入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和省编办《关于加强县乡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尽快补充人员,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力量。(责任单位:政工科,各区市局)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织密织牢基层监管网络,建立覆盖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监管科室,各区市局)
 
  组织制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各监管科室,各区市局)
 
  推进抽样检验制度化。(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各区市局)
 
  推进现场检查制度化。(责任单位:各监管科室,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组织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考核。(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落实层级事权责任,落实奖惩措施,加大问责力度。(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引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质量受权人、企业约谈、量化分级分类管理、“黑名单”、严重违法者“终生禁入”等制度。(责任单位:各监管科室,各区市局)
 
  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责任单位:科技信息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各区市局)
 
  推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良好行为规范。(责任单位:各监管科室)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自查报告制度。(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
 
  加大药品GMP、GSP实施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信息。(责任单位: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市场监管科)
 
  二、探索 “威海模式”,深化食品安全城市创建
 
  (四)启动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实施全域创建,落实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三年行动,确保各区市和国家级开发区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水平,推动文登、荣成、乳山等3个区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完善联创共建推进机制,调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创建积极性。加强督导调度、实地督查和评估指导,有序推进创建落实。(责任单位:创城办牵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市局)
 
  (五)深入开展“食安威海”品牌引领行动。继续抓好“八个一批”系列创建工作,重点培育一批放心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和龙头骨干企业;发掘、保护和发展一批食品老字号与传统品牌;打造一批新兴品牌产品;创建一批食品经营示范单位;规范和升级完善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和农贸市场;培育一批知名大型餐饮企业;规范提升一批餐饮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学校食堂和示范店;挖掘、保护和发展一批餐饮老字号和地方风味名吃。新增食品放心生产基地2个;新增“食安威海”餐饮示范单位30家、示范学校食堂20家。完善政策支持,强化分类指导,激发和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市局)
 
  (六)做好创城考核验收。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创建标准逐条逐项梳理、逐条逐项查漏补缺、逐条逐项抓好整改提升。做好本年度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做细做实迎接省食安办考核验收和国务院食安办第三方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创城办牵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市局)
 
  (七)加强正向宣传引导。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作机制,发挥媒体正面宣传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多元化的宣教活动,汇聚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共识。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扩展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市局)
 
  (八)推进社会各方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内部吹哨人等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发挥专家在政策制定、科普宣传、舆情应对、事故处置、重大项目论证等方面的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与行业组织沟通和联系,鼓励行业组织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发展食品药品基层协管员、信息员、志愿者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路径。(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市局)
 
  三、加强执法监管,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
 
  (九)严格规范执法。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公开,规范执法具体操作规程。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推行说理性执法文件。通过案件评查、执法检查和个案抽查等形式,在食品药品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等方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合同初审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回访工作;探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十)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四品一械”方面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已公布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进行及时修改补充。做好规范文件制定发布、规范清理等有关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十一)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与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牵头,综合协调科、科技信息科、各监管科室,各区市局)
 
  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信用档案。(责任单位: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制定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意见,探索实施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管理。(责任单位:药品市场监管科)
 
  (十二)加强追溯体系建设。在食品领域,重点围绕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品种,先期开展试点,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并逐步扩大到所有品种,实现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责任单位:科技信息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
 
  不断完善和推广食品“一票通”制度。(责任单位:食品流通监管科)
 
  (十三)统筹抽检检测工作。科学制定实施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及时有效处置不合格产品。加快推进政府购买食品检验检测服务工作。整合分析检测数据,加强结果分析研判与预警。继续开展“食品快检进市场”和“你建议我抽检”活动。加大对各区市抽检监测工作指导,搭建快检信息平台,建立覆盖各区市的快检室。(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科、科技信息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各区市局)
 
  开展中药质量监督抽检现场快速检测初筛试点。(责任单位:药品市场科,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四)强化风险防控。健全风险信息收集汇总、会商交流、分析评估机制,建立风险交流平台。制订企业和产品风险清单,将风险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明确关键节点、责任人、检查频次,实施重大问题挂牌督办。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质量风险管理,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实施风险共担、协同防控。组织开展“潜规则”专项治理,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科、各监管科室,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各区市局)
 
  (十五)深入推进治理整顿。食品方面,重点加强农村食品、农兽药残留、“两超一非”、植物油中塑化剂、假冒伪劣等综合治理;加强生产加工环节源头治理;加强食品集中加工区、旅游景区及周边、建筑工地食堂、学校周边、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治理。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重点加强非法宣传、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药品方面,重点加强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药用辅料、中药材、药包材等专项整治。医疗器械方面,重点开展注射用透明质酸钠、齿科材料、美瞳、定制式义齿专项整治行动等。(责任单位:各监管科室,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各区市局)
 
  (十六)加强应急管理和舆情监测。完善市县两级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完善市县两级协调联动的处置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开展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科牵头,各监管科室,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各区市局)
 
  (十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挖案源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提升打击效能和办案质量。(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各区市局)
 
  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黑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协调科,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各区市局)
 
  强化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推动食品安全类案件纳入检察院公益诉讼改革试点。(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各区市局)
 
  深化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跨区域协作机制和联动机制。(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各区市局)
 
  (十八)创新监管方式。继续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实施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改进检查方式,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飞行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责任单位:各监管科室)
 
  (十九)突出监管重点。严格市场准入,推进实施各类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完成化妆品生产许可换证工作。全面完成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探索开展品种监管。落实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销售自律规范。加强散装食品进货查验、标牌公示等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四查”制度,加强学生就餐安全监管。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单位达到100%。深入推进“寻找笑脸就餐”、清洁厨房和明厨亮灶等活动。加强高风险药品、药包材、中药及中药提取物、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严防发生重大流弊事件。(责任单位:各监管科室,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各区市局)
 
  四、强化服务指导,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发展
 
  (二十)推进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依法精简审批事项,积极做好新增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工作。推进审批规范化,完善行政审批系统,推行全程网办。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威海市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办理指南》,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鼓励药品现代物流企业承接储存配送业务,发展社会化第三方物流。(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牵头,政策法规科、各监管科室,各区市局)
 
  (二十一)推行标准化审批。对下放至各区市局的审批事项,根据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等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全市范围内统一适用的行政审批事项示范文本,细化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和办理时限;公开各项审批标准。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工作细则、服务规范、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各区市局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行政相对人申请,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牵头,政策法规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市场监管科,各区市局)
 
  (二十二)开展主动服务。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在生产技术、质量管理、认证认可、人员培训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引导企业把质量内控作为自觉行动。(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市局)
 
  (二十三)参与产业对接活动。依据三定方案调整,把谋划和推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抓好本行业本领域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促进工作,牵头参与具体产业项目的策划、联络、跟踪与服务。(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市局)
 
  (二十四)构建“智慧食安”综合信息化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综合门户和数据中心,搭建预警决策平台、部门监管平台、公众服务平台和企业追溯平台,综合运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大数据,强化风险分析、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用科技支撑提升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科技与信息科)
 
  (二十五)加快推动三个中心建设。推动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威海分中心、威海市药品检测中心、威海市食品检测中心项目建设,集中打造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推进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不断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责任单位:科技与信息科,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大兴学习之风,打造干事创业队伍
 
  (二十六)提升专业水准。科学制定培训和自学考试两个计划,通过加强在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审评认证、稽查办案等方面的能力培训,特别要强化基层人员实务操作培训,提升操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探索建立我市专业化职业检查员队伍。通过定期列出学习提纲、以考促学,培养人人重视业务学习的良好习惯。(责任单位:政工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市局)
 
  (二十七)强化综合协调。强化食安办在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健全部门间、区域间协调联动机制,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一致性。(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市局)
 
  (二十八)培养务实作风。作出年度检查抽查工作计划,加大检查抽查的频次,通过不断地发现问题抓实治理整顿。(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市局)
 
  定好调研工作计划,对重点难点领域,加大调研力度,发现监管上的漏洞,以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市局)
 
  制定创新推广计划,把网格化管理、示范创建、“三安联动”、“5+1”、“十五个一”、“四小”升级改造等创新举措,由点上的经验转化为面上的做法。(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市局)
 
  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
 
  (二十九)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刚性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落实到位。深入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防控措施。综合运用风险提示、廉政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手段,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责任单位:政工科)
 
  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指导直属单位遵守财经纪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责任单位:财务科、政工科)
 
  (三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工作及规章制度的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做好包村帮扶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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