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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16年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45号)

核心提示:
为加强2016年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6〕145号
发布日期 2016-09-0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www.nx.gov.cn/zwgk/gtwj/zcgwj/nzbf/131210.htm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2016年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国庆节、中秋节、古尔邦节是我区最重要的节日之一,节会活动多、人员流动大、交通运输繁忙,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务必保持高度警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问题较多、事故多发的地方和单位,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重点监管,确保安全运转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要加大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区外危货运输车辆夜间0时至5时禁止入境、区内客运及危货运输车辆夜间禁运和城市装卸油气车辆凌晨0时至6时限时装卸作业等规定。
 
  (二)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监管。要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对各种游乐设施、旅游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对缆车、索道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设备等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要根据接待容量,科学安排游览活动,强化景区道路疏导,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要加大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种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加强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要强化煤矿、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民爆物品、城市燃气、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水、供气等设备设施安全正常。
 
  三、推进专项治理,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要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跟踪、指导督查,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和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留盲区。
 
  四、做好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故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准备。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妥善处理,未发生生产事故坚持零报告制度。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及时组织人员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要进一步提高处置重特大事故和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做好应对突发意外事件准备,遇有发生较大事故和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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